電氣設備接地、接零保護技術
1.電機、變壓器、電器、手持式及電動工器具的底座合外殼; 2.電力設備傳動裝置;
3.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4.配電屏與控制屏的框架;
5.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架構和鋼筋混凝土架構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6.交、直流電力電纜接線盒、終端盒的外殼和電纜的外皮、穿線的鋼管等;
7.裝有避雷線的電力線路桿塔;
8.裝在配電線路桿上的開關設備、電容器等電氣設備;
9.裝控制電纜的外皮、非鎧裝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2根屏蔽芯線;
10.運行在中性點接地的三相四線制低壓電網中的設備,不允許單獨采取保護接地措施,而應采用接地又接零方式;
11.在中性點接地的三相四線制低壓電網中,不允許有的設備采用接零,有的設備又只采用保護接地而不接零;
12.不允許接零回路中裝設開關、閘刀和熔斷器;
13.在不接地的電網中,除了采用保護接地外,還應把電網中的中性點或某一相經擊穿保險器與大地連接;
二、電氣設備下列金屬部分可不接零或接地(另有規定除外)
1.在木質、瀝青等**導電地面的干燥房間內,交流額定電壓380V及以下,直流額定電壓440V及以下的電力設備外殼,但當維護人員可能同時觸及電力設備外殼和接地物件時除外;
2.在干燥的場所,交流額定電壓100V及以下,直流額定電壓110V及以下的電力設備外殼;(爆炸場所除外)
3.安裝在配電屏、控制屏和配電裝置上的電氣測量儀表、繼電器和其它低壓電器的外殼,以及當發生絕緣損壞時,在支持物上不會引起危險電壓的絕緣子金屬底座等;
4.安裝在已與接地網相連的金屬構架上的設備,但應保證設備應接地的部分與構架之間有良好的電氣連接;
5.額定電壓220kV及以下的蓄電池室內的支架;
6.安裝在金屬基礎上,且其基礎與接地網(或接地體)有良好地電氣連接,此類設備(變壓器冷卻風扇、冷卻油泵等)外殼;(爆炸危險場所除外)。
三、對接地裝置的要求
1.各設備在實施保護接地時應分別直接與接地裝置相連接(有接地干線時,可與接地干線連接),切忌串聯連接;
2.接地裝置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一般采用截面48平方毫米,厚4毫米的扁鋼;
3.設備與接地干線之間的連接,應采用抗腐蝕有鍍鋅層的鋼制件,其露出地面的部分應采用漆涂成黃綠相間的斑馬紋;
4.設備與接地干線之間有連線應牢固可靠,與接地干線之間的連接不允許搭接、壓接或僅靠纏繞連接,而應采用焊接,且焊接點應進行防腐處理;
5.接地線應裝置在既不易被人觸碰,又便于檢查的地方。
6.鋼接地體和接地線*小規格。